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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监管处召开2025年重点工作务虚会

作者:时间:2024-12-20

12月18日,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监管处召开2025年重点工作务虚会,传达学习省局2025年重点工作务虚会精神,谋划处室2025年重点工作。

会上,处室每名同志立足实际,结合职责职能,汇报2024年各项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亮点特色,深入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任务、短板不足和主要风险点,提出2025年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

会议明确,2025年药械流通监管工作要认真贯彻省局党组药品监管工作要求及国家局有关药械流通监管工作的部署,守底线、提质效、聚合力,推动药械流通监管工作高质量开展。

会议要求,一是要深化风险会商。落实流通环节风险信息报送、评价、督导机制,加强对各地报送的风险材料的汇总分析,聚焦突出风险和典型风险,通过召开风险会商会、印发风险清单和典型风险处置案例等形式,指导各地提升风险分析研判的精准性和前瞻性,落实落细风险处置措施。二是要开展专项整治。突出流通环节疫苗、特殊药品等重点品种、网售药械等重点领域、购销渠道等重点环节、重大节庆假日等重点时段的监管,科学制定年度检查计划,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守好安全底线。三是要强化网售监管。加强对药械网售企业的检查,推进药械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全覆盖检查,强化与市场、公安、网信等部门协作,加强信息共享与线索移送,形成监管合力。四是要推进制度建设。制定出台《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药品网络零售企业现场检查指南》,尽快启动制定《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监管工作提供政策支撑。五是要强化协同治理。推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继续抓好药监牵头推动的“规范药房”建设、流通环节疫苗专项检查等工作。六是要提升监管能力。继续举办全省药械监管骨干培训班,提升专业化监管水平;用好省局推进基层药品监管队伍“四个一”工程、建设药品安全“四员”队伍等政策,指导基层充实力量,提升能力,切实为药械流通监管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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