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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医疗器械行业补贴政策

作者:时间:2024-08-26

浙江省-嘉兴市对新取得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按该产品实际研发费用的40%给予补助,其中第二类医疗器械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第三类医疗器械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在我市取得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实施产业化的项目,对于项目总投资(不含研发投入)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的,按生产性设备投入的12%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项目总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按生产性设备投入的1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鼓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我市生物医药企业(非关联企业)生产其所持有产品,且销售税收在受托方所在地结算,对委托方按该品种实际交易金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鼓励我市生物医药企业积极承接市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医疗器械注册人的生产委托,按生产品种实际交易金额的5%给予补助,每个品种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我市企业新取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欧洲药品管理局(EMA)、日本药品医疗器械局(PMDA)等机构批准获得境外上市资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按实际发生认证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图片来源:嘉兴市人民政府自2021年5月3日起施行。


政策链接:https://www.jiaxing.gov.cn/art/2022/11/23/art_1229701140_1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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