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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医疗器械许可证办理资料提交注意事项

作者:时间:2023-06-27


      一、许可事项办理需提交的申请材料有重复时不需要提交多份。

      二、申请办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核发需要提交生产管理岗位从业人员学历、职称一览表,此处的生产管理岗位从业人员是指企业生产部门从事生产活动的所有人员。

      三、生产场地的证明文件主要包括租赁协议和房产证明(或使用权证明)。其中,租赁协议(包含附件)应至少体现租赁场地的详细地址、使用用途、合同效期,与物业签署的租赁协议应提供产权方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房产证明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及浙江省有关规定,房屋应当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且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记载的规划用途应与从事的医疗器械生产活动用途一致。住宅不能作为企业的生产场地。对于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应提交使用权证明,例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可以用于生产医疗器械的证明等。

      四、申请办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核发需要提交完整的质量手册复印件。

      五、洁净室的合格检测报告应是符合YY/T 0033-2000《无菌医疗器具生产管理规范》的合格检测报告,委托第三方检测的,第三方机构应具有相应的资质。检测报告中的检测地址应与《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申请表》中填写的生产地址、净化面积、厂房布局等一致。

      六、主要生产车间布置图应按照工艺流程,注明每个区域的功能、面积等,其中,净化车间平面图还应注明功能间、面积以及人流、物流走向。生产车间为多个房间的,布置图应注明每个房间的房间号。

      七、厂区位置路线图应标明方位、周边主要建筑物等信息;厂区总平面图应包括生产、检验、库房等全部生产地址,注明每个区域的功能、面积等。

      八、工艺流程图应按照实际工艺注明主要控制项目及控制点,包括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的设备、人员及工艺参数控制的说明,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工艺应单独标识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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